厂办大集体改革理顺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式

2019-06-29 17:59:39 978

1、解除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大集体企业关闭或破产的,员工劳动关系按此方式办;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公有制全部退出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也可按此方式办;或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明确处理原劳动关系,签订新劳动合同

与主办国有企业有10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可与主办国企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在大集体工作且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国有企业员工,由国企安置或签订劳动合同。

3、其他方式

内部退养,发给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按规定条件提前退休;

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由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替支付经济补偿金。


摘自: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政策及劳动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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