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改革中不在岗人员劳动关系如何理顺

2019-06-29 18:20:08 902

(1)通知停薪留职、挂名、两不找、放长假人员回单位协商处理劳动关系:

l1)逾期不归的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发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2)期内返回的,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的,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开企业时间不作为计发补偿金年限;

  3)个别适用人员可协商一致后参与改制,重新竞争上岗。

(2)病退人员劳动关系处理:

l1)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内退手续的,如果具备劳动能力,解除原内退协议和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l2)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养手续,根据内退政策提留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进入社会统筹。

(3)自谋职业人员劳动关系处理:

l1)在企业改制前经过单位允许自谋职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补办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给予经济补偿金;

l2)对于自谋职业时间不长且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愿回企业参加改制的,可纳入劳动关系调整范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有关政策予以经济补偿;

  3)如已长期自谋职业,企业可通知其按期返回协商处理劳动关系,逾期不归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4)企业改制前,职工原自谋职业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不纳入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原来没有处理好社保关系, 的,要一并为其接续好社会保险关系。


摘自: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政策及劳动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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