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受理须知(国有产股权)
欢迎您参与企业国有产权的受让,为使您的受让顺利进行,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
一、在您做出受让决定之前,请您对转让标的企业(项目)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我所登记处您可以了解到转让标的企业(项目)的一般情况。如需详细了解,我所可以提供转让方的联系方式,由转让方配合您的查询和尽职调查。根据需求情况,我所也将适时召开转让标的企业(项目)情况说明会。在您做出受让决定之前请您确认对转让标的企业(项目)已完成尽职调查。
二、在您做出买受决定之后,请您按我所交易流程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1、请您仔细阅读《应提交基本资料明细》及《关于受让资料准备说明》并按要求准备好应提交资料。请您在公告截止日前按交易要求携带完备资料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填写《受让登记申请》。申报基本资料要求一次性交齐,格式均为A4规格(通知需补交的,请您按通知要求补交完整)。
2、在您做出买受决定时,请您同时做好资金准备,在参与受让前,请您根据公告或我所通知要求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未成为受让人的,请与我所财务部门联系办理退款事宜,我所将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3、根据意向受让方登记情况,您将会以协议转让、电子竞价、招投标及其他方式参与受让。届时,我所将会及时地通知您,请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
4、在您成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请您按要求及时完成资金结算、资产交割。
6、在您完成资金结算、资产交割后,我所将及时发出产权交易凭证,请您持产权交易凭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7、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与您联系。如需咨询有关事宜,请与我所受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 0411-65850523
法人或组织应提交资料明细
1、受让登记申请表、受让申请与承诺
2、法人资格证明
3、公司章程
4、法人决策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
5、财务状况报告(连续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商信证明
7、资金证明
8、出资协议
9、授权书
10、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1、收购方案
12、尽职调查的回执
13、资料清单
14、能证明符合《公告》要求受让方条件的资料
15、其他要求的资料
法人或组织应提交资料说明
受让登记资料要求均为A4 格式。要求提交原件的,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原件;未有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用以核对。意向受让方为境外企业的,提交资料均须以中文形式提交,所提交的外文资料应当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受让登记申请: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受让申请及承诺、受让登记申请表原件。在受让登记申请表中明确申报价格。公告到期,只产生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我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法人资格证明:境内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境外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并提交经外方企业所在国或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和经我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
3、公司章程:须提交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4、法人决策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须提交有权决策投资的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原件(例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交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商信证明:境内企业须提交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税务完税情况证明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表明正常还贷的证明原件及近年银行、税务、工商、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证书。
7、资金证明:境内企业须提交银行出具的企业账户银行对账单原件。企业账户余额须高于公告转让底价;境外企业须提交银行保函。
8、出资协议: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议定共同买受的,须提交共同出资协议原件。标明各自拟买受比例、出资金额、相互责任权利等。
9、授权书:提交委派专人办理产权受让相关事宜的授权书,授权书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姓名、授权事宜、授权时间等。
10、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人须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收购方案:须提交意向受让方对投资收购拟定的方案原件。收购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意向受让方情况介绍,包括:经营范围、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营业状况等;
2)意向受让方的行业及管理资质;
3)买受资金能力及准备情况;
4)新公司管理团队的组织落实、管理架构安排;
5)收购目的及发展规划安排;
6)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安置办法;
7)对转让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8)其他。
12、能证明符合《公告》要求条件的资料:须根据公告交易条件及受让条件要求,提交能证明符合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管理层参与意向受让的,应提供受让资金来源的说明并对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性做出承诺。
13、其他要求资料:须按我所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受让申请与承诺
(法人或组织)
大连产权交易所:
本意向受让方现提出申请,意向受让 公司 %股权,请予审核。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非管理层受让,也未接收管理层的委托受让。(非管理层适用)
我方系管理层受让,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未构成禁止受让的情形。(管理层适用)
5、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底价报价,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受托经纪机构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6、本转让完成后,申请大连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书面审理该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确认书的形式下达仲裁文书。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让登记申请表 (法人或组织) | |||||||||||
登记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拟受让标的 | 拟受让比例 | ||||||||||
申报价格 | 人 民 币 (大写) | ¥ | |||||||||
申请人 | 单位类型 | ||||||||||
经营范围 | |||||||||||
被授权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近期财务成果(审计报告)(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报告文号 | |||||||||||
收购方案摘要 | |||||||||||
备注 |
注:联合受让时,各方按各自情况填写。
自然人应提交资料明细
1、受让申请与承诺
2、身份证
3、户口薄
4、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5、个人简历
6、资格证书
7、资金证明
8、出资协议(联合出资)
9、授权书
10、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1、收购方案
12、承诺书
13、能证明符合《公告》要求受让方条件的资料
14、其他要求的资料
自然人应提交资料说明
1、受让申请与承诺:拟受让人本人签字原件。
2、身份证:拟受让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户口薄:拟受让人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民事行为能力:拟受让人本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5、个人简历:拟受让人本人简历原件。须有本人签字。
6、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公告中要求有买受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7、资金证明:提交公告中标明转让底价金额以上的存款单原件、复印件。存款单日期须在登记日之前,存款单姓名须与拟受让人一致,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8、出资协议:两个自然人联合拟买受时,按通知提交资金证明。须提交已签订共同出资协议的原件。协议中须说明各自拟买受比例、出资金额、相互责任、权利等。
9、授权书:拟买受人委派专人办理产权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书,授权书须提交原件,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授权事宜、授权时间。
10、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11、收购方案:须提交拟受让人签字原件。收购方案须有以下几点:拟受让人管理资质、资质情况、买受资金能力及准备情况、管理能力、管理团队的组织落实及管理架构安排、收购目的及发展规划安排、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对转让标的企业原债权债务处理办法等。(其中管理团队的组织落实须提交符合管理架构所示管理层人员拟接受管理层职位的同意签字名单,并附拟接受管理层职位人员的简历原件、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12、承诺书:请确认承诺书内容后,提交拟买受人本人签字原件。
13、能证明符合《公告》要求受让方条件的资料。根据拟买受人情况,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14、其他要求的资料。根据公告买受要求或通知准备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受让申请与承诺
(自然人)
大连产权交易所:
本意向受让方现提出申请,意向受让 持有的 ,请予审核。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所处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底价报价,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5、本转让完成后,申请大连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书面审理该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确认书的形式下达仲裁文书。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受让登记申请表 (自然人) | ||||||||
登记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拟受让标的 | 拟受让比例 | |||||||
申报价格 | 人 民 币 (大写) | ¥ |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收购方案摘要 | ||||||||
备注 |
注:联合受让时,各方按各自情况填写。
授 权 书
大连产权交易所:
兹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办理 的受让事宜意向受让方的代理人,全权办理本次产权受让相关事宜。代理期限至股权受让办理完毕。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关于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的建议
意向受让方:
投资是一种具有风险的经济活动,产权转让也是如此。由于企业产权的复杂性,请在通过公告信息了解标的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议您于正式提交受让申请前,到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大连产权交易所
关于对转让标的企业完成尽职调查的回执
大连产权交易所:
就收购(转让方) 持有的 事宜,我方已于近日完成对(标的企业) 的尽职调查工作。
特此回执。
回执人: (公章)
日 期:
来源:大连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