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程序有哪些规定
作者:王国强
以下部分文字摘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全案》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程序有哪些规定
2021年中国商业领域十大并购案件中,有三起是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分别是:
一、江苏国资牵头接盘苏宁易购,2021年7月5日晚,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苏宁易购16.96%的股份,转让给江苏省及南京市国资委牵头成立的混改基金。
二是珠海国资委入股万达商管,2021年3月29日下午,万达商管集团与珠海市政府签署协议,将重组后的万达轻资产商管公司落户珠海横琴,同时珠海国资委出资30亿战投入股万达轻资产商管公司。
三是远洋收购红星地产70%股权,7月18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远洋集团、远洋资本与红星控股正式签署协议,以人民币40亿元获取红星地产70%股权。
通过投资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的方式,国有资本并购或入股非国有企业,也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方式。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一)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开展尽职调查。
(三)对投资并购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评估。
(四)就投资主体、项目产权、合资方式与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制定投资报告(或方案)。
(六)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投资主体企业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对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作出决策并上报。
(七)报送投资计划,国资委出资企业每年应当向国资委报告年度投资计划,国资委进行备案。如果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中没有报送投资项目,就需要单独向国资委申请批准投资项目。
(八)投资落地
国有股东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修订公司章程,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完成公司登记、国有产权登记等。
(九)投后管理
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并购重组可以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与非国有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做优做强;国资入股民企后,有利于企业规范治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