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信律所助力大连新设中外合资企业完成了新设企业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工作,国家市监总局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可以实施集中的决定,免去了新设企业因可能涉及垄断而处罚的后顾之忧。
2020年1月1日,举世瞩目的《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自2018年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之后,市监总局的反垄断局严格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情况,对达到申报标准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频频开出罚单,仅2019年就已有近30件处罚案例,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或将成为新设企业受罚重灾区。
面对如此巨大的风险,朋信律师团队将凭借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知识为您服务,我律所在经营者集中控制领域提供的服务包括: · 申报问题、市场界定及竞争分析的法律分析 · 申报材料准备 · 与反垄断主管机关保持联系,并提供补充材料以协助案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