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董事会要体现出资人意志
编者按:
毛主席说:“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坚持实事求是,就能把理论和实际准确结合,从而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功。同样,搞好国有企业,乃至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即遵循规律办企业。本文摘自首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遵循规律办企业》一书,致敬所有遵循规律的管理者!
正文:
董事会试点工作开展后,中央企业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内部制衡机制初步形成。外部董事超过半数使企业的决策层与执行层、决策权与执行权基本分开。在投资决策方面,各试点企业都规定了董事会、总经理各自的具体权限,如神华集团规定,总经理只能批准不超过净资产5%的投资项目,董事长不超过10%,超过10%的都由董事会批准。由于外部董事与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等董事之间没有被领导关系,他们能够“有话就说”“不去看董事长的脸色”独立投票,为防止“一个人说了算”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在执行性事务方面,由总经理总负责,但总经理需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对其工作的检查、评价、考核;董事会还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对业务流程等有相应控制程序和措施,使经理人员在花钱、用人、办事等方面的权力,符合程序就有保障、不符合程序就有制约。如宝钢集团规定,总经理批准企业对外捐赠或赞助的权限不超过50万元。在这种分权制衡体制下,企业实际上已不存在“一把手”,开始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决策更加科学。试点前,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业也有董事会,但在重大决策方面,制订方案与决定方案、出题目与答题目是同一批人,作为董事长是事实上的“一把手”,对决策的影响很大,董事会会议上很难听到不同意见,会议开得很快,重大决策很容易通过。试点后,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更科学,结构更为合理,董事会会议“不好开了”,往往半天时间不够用。原因在于外部董事对重大决策能够独立发表意见,比较超脱、比较客观,而且敢于和愿意发表意见,因而试点企业的决策质量大大提高。试点企业普遍反映,外部董事的结构合理、素质很高、大都具有大企业经营管理的经历和丰富的经验,在投融资决策、年度经营计划、预决算方案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且基本得到了采纳,促进了企业决策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增强。过去,企业在讲加快发展时,一般都不讲或很少讲发展面临的风险,提交审批的投融资项目分析报告,都是研究如何可行,目的是为了能够得到批准。外部董事到位后,他们更多地关注风险,增强了董事会的风险意识,提高了企业防控风险的能力,如宝钢集团董事会要求对提交的投融资项目方案同步揭示风险、同步分析风险、同步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神华集团董事会以煤制油项目、收购兼并、经营金融类产品的风险为重点,推动建立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企业防范风险的意识和内部的管控能力大大增强。
管理更加有效。过去,企业内部管理存在讲情面、不严格的问题。试点后,董事由国资委聘任,董事们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些不完善、不合理的方案在董事会就通不过;而通过的方案、决议,董事会还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试点企业的总经理普遍反映,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后,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压力增大,加强管理的责任感自然也增强,提交董事会审核的投融资项目、预算方案、规章制度等更加完善,落实董事会的决议更加迅速、严格。
如神华集团成立12年来,发展规划都是委托外部的咨询公司制订,看似合理但操作性较差,“好看不好用”。去年首次由管理层组织制订,用了8个多月的时间,反复修改,不仅合理而且可操作,这才提交董事会表决通过。总经理认为,如果仍由外单位制订规划,难以完全符合企业实际、董事会也通不过。又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试点前一直没有进行全面预算管理、试点后董事会要求经理班子推行这项工作,当时遇到一些阻力,在董事会的坚特下,这项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董事会试点企业运行情况看,规范的董事会体制,能够解决四大问题:
第一,体现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利益的出资人代表进入企业,解决长期存在的企业内部出资人缺位问题;
第二,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解决重大决策需要集体智慧与执行性食物需要个人权威的矛盾;
第三,形成内部的制衡机制,解决“一把手”在决策、花钱、用人方面权力过大的问题;
第四,设立决策的“安全阀”,解决重大决策失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