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党管干部与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的关系
在国有企业有一个很重要的党管干部的原则。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经理层又是由董事会来选择和聘用的。那么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选人用人权如何落实呢?
上级党组织在选拔国企干部中应当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发挥作用。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工艺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应当由董事会依法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层成员。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上相结合,进行了积极探索。
比如有的企业在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党委、党组织向董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参与人选测试考察,党委纪委依照有关规定,从本企业产生的拟提任人选进行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任免人选后,由董事会履行经理层成员聘任或者解聘程序。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实行契约化管理,明确任职期限,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约定企业和经理层成员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严格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畅通经理层成员退出机制。
比如有的是上级党组织、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共同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党委党组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选聘工作方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组织人选测试考察等工作。上级党组织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构派人参加测试,考察,掌握相关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上级党组织重点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研究讨论提出意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任免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总之在实践中应当严格把握党管干部的原则,灵活的落实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选人用人权,两者并不矛盾。
看字太累?懂你!听法同步上线喽 喜马拉雅搜索:朋信小月月 本文作者 王国强 律师 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 特聘研究员 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 辽宁省国资委外部董事 东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注册金融理财师 主要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法律顾问、金融证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纠纷等。 手机:13998468026 邮箱:pengxinlawfirm@163.com
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