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有哪些?
2021-03-11 1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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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主要看决策事项是否满足4个是否:
党委会否定的事项不应该提交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研究,党委会前置研究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机关、决策机关并不矛盾。党委研究通过的事情,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并不必须要通过。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问题,前置党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经理层作出决定。一般的经营管理事项不需要提交党委党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完善重大事项前置清单,明确前置研究讨论的内容和重点,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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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王国强 律师
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 特聘研究员
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
辽宁省国资委外部董事
东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注册金融理财师
主要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法律顾问、金融证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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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