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有哪些?

2021-03-11 15:41:11 9536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主要看决策事项是否满足4个是否:



一、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

三、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权益



党委会否定的事项不应该提交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研究,党委会前置研究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机关、决策机关并不矛盾。党委研究通过的事情,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并不必须要通过。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问题,前置党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经理层作出决定。一般的经营管理事项不需要提交党委党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完善重大事项前置清单,明确前置研究讨论的内容和重点,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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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王国强  律师


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  特聘研究员

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

辽宁省国资委外部董事 

东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注册金融理财师


主要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法律顾问、金融证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纠纷等。


手机:1399846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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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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