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快轨3号线PPP模式项目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

2022-03-16 16:28:27 163

作者:王国强

以上部分文字摘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全案》

  PPP模式项目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  

通过PPP项目中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地方政府可以实现融资、招商、产业发展等多重目标,一举多得。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大连市快轨3号线PPP项目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大连市快轨3号线PPP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快轨3号线全长约63公里,其中主线长49公里,支线长14公里。工程全线规划设20座车站,设有海湾车辆段和泉水控制中心各一个。截至2015年5月31日,快轨3号线项目主要经营性资产账面净值46亿元。


项目采用TOT模式实现存量资产的盘活。TOT模式就是政府将项目资产转让给SPV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特许运营若干年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可以盘活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的大量资金。


大连市快轨3号线PPP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25年。由项目公司负责该条线路的运营管理,政府以财政补贴形式对项目公司进行票价缺口补贴。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大连市建投集团拥有49%股权,社会资本拥有51%股权。社会资本包括金融方和运营方:金融方社会资本为平安银行;运营方社会资本为大连广盛元实业有限公司、德铁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泰克有限公司和华大泰克(大连) 轨道交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大连广盛元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总体负责运营维护;德铁国际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运营方案及运营、管理咨询服务;美国泰克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系统技术服务。


由于这个项目主要是为地方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25年的项目到期后,平安银行大概率会从项目公司撤资,而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方可以继续经营项目公司或者进行二次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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