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好法子 收拾“烂摊子”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法院加强破产审判护航民企工作纪实
“真没想到,这块土地还能拍出这样的价格,太超出我们的预料了!”日前,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一场紧张的现场拍卖活动顺利落幕。当一位竞拍人以323万元、62%的溢价率拍得某企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时,全体债权人起身鼓掌,连口称赞。
困局:两次流拍债权无法兑现
在淮安清江浦区和洪泽区交界的和平镇工业园区内,经营混凝土搅拌的淮安沪苏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占地近30亩。2015年,受周边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企业运转陷入困境,最终处于停摆状态。企业名下的混凝土搅拌设备、办公桌椅和电脑等先后被抢空,只剩下土地、破旧的厂房和一些无法移动的设施,盛极一时的混凝土供应站成了令当地镇村干部头疼的“烂摊子”。
不久,该企业的债权人正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必须通过诉讼途径才能予以解决。针对该企业的债权确认诉讼不断涌入,耗时一年多,最终法院确认债权21笔,数额2500余万元。
回忆起债权确认的过程,该案承办法官陈斌深感不易:“出于公平公正的司法要求,破产案件债权人要力求全覆盖。但法院受理这个破产案件后,我们发现企业的账册根本无法找到全部的债权人信息,只好一个个去核对,并上网查询关联案件,进一步求证事实。”
债权得以确认后,法院对该企业名下近30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料却连续两次遭遇流拍。
困难倒逼思路创新。陈斌发现通过正常的网拍程序,无法顺利处置这一土地使用权。“既不靠河边,也不靠路边,地理位置上没有明显优势。但是目前有一家经营粉煤灰的企业临时租用该土地,用来堆放材料,如果愿意竞拍,将会省去搬运的压力。”他将影响这一地块拍卖的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一一罗列出来。
多赢:法庭竞拍现场高潮迭起
继续通过网络拍卖,估计还是会流拍;土地闲置下去,则会直接影响土地的使用价值……为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陈斌一方面请管理人主动找一些经营混凝土的业内人士,广泛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扩大宣传面。另一方面,发动债权人积极作为,把拍卖的消息多渠道传播开来。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最终有两位竞拍人意向较强,其中一位就是该土地的租赁方。陈斌与管理人再次召集债权人商议,大家一致同意采用现场拍卖的形式,竞拍地点就在法庭。
现场竞拍的效果超乎所有人的意料。在拍卖现场,由到会的债权人见证拍卖全过程。“我们本来准备了五六轮的加价,后来连纸张都不够用,一直拍了一个多小时,加价11轮。”工作人员说。
“已经到300万了!”“又举牌了!”现场20多名债权人十分兴奋。法院通过综合评估,确定的起拍价是200万元,最终价格落在323万元。
拍卖成功,这起破产案件的财产处置完成了一大部分。“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还有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被企业法定代表人抽逃,正在全力追回。”陈斌说。
竞得这块土地的粉煤灰加工企业代表孙如荣面带喜色:“最后成交的价格尽管比较高,但此前我们就租用这块土地堆放材料,如果被其他人拍走,我们还得重新找地方,很麻烦!”
深思:护航民企更需破旧立新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起到了“千斤顶”的作用。企业涅槃重生,不仅解决了社会矛盾,还为当地乡村经济振兴注入了新活力。
公平公正的处理过程,是最好的稳定剂。破产案件涉及多方利益纠葛和矛盾纠纷。此次现场拍卖,由债权人到场见证,看到的是一笔明白账。“如果不通过这种方式来处理,那么每个债权人的心里都对企业的偿还能力寄予过高的期望值,认为它可能还有其他没有公开明了的账目。”清江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花苗认为,“这类案件如果走执行程序,很难做到对普通债权按比例平均清偿,债权人会把关注的焦点甚至是矛头对准法院,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清偿不均不透明的情况。”
债权确认、资产处置,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两大难点。从审判实践来看,破产企业的清偿率达到10%至20%,已经是不错的效果。这类“僵尸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时,很多时候已经是零资产。法院通过运用法律途径,启动破产程序,发挥司法智慧,将“僵尸企业”逐步清理、盘活,净化市场环境,不仅能够防止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企业的名号继续进行违法交易,还能在最大限度内,使得所有债权人获得公平的清偿机会。
清江浦区法院副院长高嵩介绍,该院积极探索和尝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加强破产审判的法官队伍建设。在受理破产和清算案件、竞争性选任管理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创新财产处置方式等方面勇于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
春暖大地,生机勃发。在护航民企发展的道路上,清江浦区法院正集中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精准施策、破旧立新,让“僵尸企业”焕发生机、涅槃重生,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资产,力争为推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吴洪武,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