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2020-04-09 10:05:40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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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对于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及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而对于感染新冠肺炎工伤的认定则比较特殊。


一、

国家层面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为工伤的情形


1、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发布人社部函〔2020〕11号文,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2、城乡社区工作者

2020年3月3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国发明电〔2020〕8号文,明确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


这两个规定明确了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城乡社区工作者依法认定工伤的情况而除此之外,没有规定其他主体感染新冠肺炎是否认定为工伤。对此,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其他主体任何情况下均不能认定为工伤。另一种观点认为其他主体能否认定为工伤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判断。笔者倾向第二种观点。


笔者将罗列出几种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二、

志愿者感染新冠肺炎构成工伤吗


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还需结合具体个案情况综合判断。在出台相关规定之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二)项为“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供志愿者来主张工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结合个案判断。


三、

指派到疫区工作的人员感染构成工伤吗


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还需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具体个案情况综合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指派员工到疫区工作是否构成工伤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形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此外,有些地区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比如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河南省。


1.《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2.福建省《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闽人社文〔2020〕16 号文相关规定,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工作。对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应参照闽人社文〔2020〕16 号文“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工伤认定等保障工作”执行。


3.《广东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4.《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或公出,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感染疫病的。


5.《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以及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竞技、文娱和体育比赛等活动而受到意外伤害的,适用前款第(五)项的规定。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工伤处理:(二)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


7.《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职工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九、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是指职工被用人单位派往疫区进行疫病防治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情形。


四、

普通劳动者感染构成工伤吗  


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但可以明确的是但是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构成工伤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如果不完全符合的话,看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视为工伤,并不包括感染疾病。


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其他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决定。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员工也不必太担心,无论是否为工伤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人员,治疗费用是由国家财政来负担的并且企业应保障员工在隔离治疗期间的工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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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苑春壹  实习律师


东北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


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法律顾问、商事诉讼纠纷等。


手机:13884118952

邮箱:pengxinlawfir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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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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